二题:瀛和沈阳律师,帮客户真正解决问题。
作者:杨崇锋律师
案例导读
一起标的额208万元的合同纠纷,律师代理后按常规路径起诉、保全,程序推进得有条不紊。然而保全结果出来那一刻,真相浮出水面——对方账上只剩几千元,房产早已悄悄转移。继续打民事官司,等于让客户用真金白银换一张“法律白条”。杨崇锋律师没有选择走完程序去拿一份体面的判决,而是停下来,陪客户一起面对这个现实,果断切换刑事路径,最终以“合同诈骗罪”推动公安立案、检察院批捕。客户事后给的评价只有两个字:解恨
案情回顾:
货发出去了,钱回不来了
2024年10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供应了总价228万余元的货物。B公司收货后,仅由公司负责人C某通过个人账户支付了20万元,余款208万余元迟迟未结。2024年12月,双方签署付款协议,B公司白纸黑字承诺2025年2月28日前一次性付清,C某和D某以个人身份签字担保。约定的日子到了,货款一分未到。A公司的焦虑,从“什么时候付”变成了“到底还付不付”。
程序推进了,希望却落空了
2025年4月,杨崇锋律师接受A公司委托,按常规维权路径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步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很快作出反应——冻结了B公司、C某、D某名下多个银行账户,查封了C某名下的一处房产和两个车位。
程序推动得越顺利,结果却越令人心凉:
- B公司账户,实际冻结一千余元;
- D某账户,实际冻结两千余元;
- C某账户,实际冻结不到一百元。
三笔存款合计三千多元。这头大象面前,连只蚂蚁都算不上。
借助保全程序中的调查手段,杨律师进一步挖出了背后的真相:C某名下另一处本可用于偿债的房产,在诉讼推进期间已被紧急过户给他人。再查,B公司和C某早已被多家企业起诉,轮候查封排着长队。更关键的是,在他们与A公司签订合同之前,就已经拖欠其他供应商大额货款——签约的时候,履约能力就不具备。
一个更难的抉择:继续走,还是停下来?
A公司负责人的情绪,杨律师都看在眼里。从最初委托时的期待,到保全结果出来后的沉默,再到看到对方转移财产证据时的愤怒。这些感受,杨律师没有用“法律程序就是这样”去敷衍,而是一件一件摊开来分析:民事诉讼继续走下去会怎样?能拿到判决,但执行到钱的概率,几乎为零。继续推进,程序照走、判决照拿,对律师来说并无问题,甚至称得上“履职尽责”。但对客户来说,是继续花着钱、耗着时间,最终拿到的是一纸“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书。
杨崇锋律师根据现状作出判断,果断选择了另一条解决路径。
解决过程:从民事撤诉,到刑事亮剑
杨律师梳理了双方所有的往来账目、交易单据,又研究了当地“合同诈骗罪”的裁判案例。一个判断逐渐清晰:对方不是还不上,是不想还;不是经营失败,是早有预谋。签约时没有履约能力,签约后转移财产、编造谎言拖延,这套操作已经踩到了刑法的红线。杨律师跟客户坦诚沟通了新的思路:撤掉民事官司,去公安经侦报案,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杨律师的判断是:刑事路径,比民事判决更直接、更有力。
第一步,降低客户成本。 向法院申请把208万元的诉讼请求变更为1万元,案件受理费从两万四千余元降至25元,差额全额退回客户账户。不是放弃主张,而是不在注定落空的战场上继续消耗。
第二步,正式撤诉。 2025年6月,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当月拿到准许撤诉的裁定。
第三步,启动刑事程序。 杨律师书写完毕刑事报案材料后,携带证据前往B公司所在地,向当地公安经侦大队递交报案材料,论证对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意与行为。为推动案件立案,他预约承办侦查人员到沈阳委托人处进行二次取证,并协助警方赴抚顺、丹东等地调取与案件关联的交易凭证和资金流向证据。跨三省数地、连续多日的调查协作,为刑事立案和后续批捕提供了关键支撑。
案件结果
C某已被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现在已经处于审查起诉阶段。这一次,站在他们对面的不再是“执行不能”的裁定,而是实实在在的刑事追诉。面对这个结果,客户只说了两个字:解恨。这两个字,比任何胜诉判决都更有分量。
结语
这个案件所体现的,不是某一项法律专业的深度,而是一种基于现实的判断和调整。当一条路走下去注定落空,律师的职责不是装作看不见,照常走下去——那对律师而言是安全的,对客户而言是消耗。真正对客户负责的做法,是停下来,如实说明情况,并找到另一条可行的路。
从民事诉讼切换到刑事报案,这个转变需要律师跳出“走完程序即尽职”的惯性,也需要在面对客户失望情绪时不回避、不敷衍,用事实和判断去建立信任。我们相信,真正赢得的信任,恰恰来自这一刻的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