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东升 见习记者 王春 潘子菁 单苑
邻居用电脑放歌声音很大,不是去跟邻居协商,而是索性把邻居的电脑偷走断绝声源。近日,来浙江嘉兴市嘉善打工的20岁刚出头的小伙子小袁因偷了邻居的电脑被嘉善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500元。
据小袁交代,今年5月中旬,小袁租住在嘉善县城城东小区四楼的一出租房里,当时同一楼层还有其他的租户。由于工作需要,小袁经常是白天休息,晚上上班。小袁说:“在我租房边上的房间里,白天专门有人放歌,而且声音很响,弄得我没办法休息,我就想把他房间的电脑偷出来这样就能安静了。”抱着这个念头,几天后的一个傍晚,小袁看见那间租房里的人出去了,就用插片把那间租房的门打开了,随后抱着那台联想笔记本电脑就走。起先小袁是想干脆把电脑砸砸碎,但是往地上砸了一下后,电脑并没被砸坏,只碎了一个角,他又转念一想,别跟钱过不去,于是打算把电脑卖掉。随后小袁叫了辆“黑车”带自己把电脑卖了600元钱,其中200元就当车费给了司机。案发后,小袁退赃1000元给了被害人邻居。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56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