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毒品案件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

发布时间:2016年3月5日 沈阳毒品案件律师  
(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 一、二○一二年选举第四任行政长官人选的选举委员会共1200人,由下列各界人士组成: 工商、金融界300人专业界300人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等界300人立法会议员、区议会议员的代表、乡议局的 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香 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300人选举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二、不少于一百五十名的选举委员可联合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委员只可提出一名候选人。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沈阳毒品案件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904011107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