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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花都区政协主席王雁威涉巨额受贿畏罪潜逃被免职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8日 沈阳毒品案件律师  
广州花都区政协主席王雁威涉巨额受贿畏罪潜逃被免职 2013-08-21 来源:人民网 浏览次数:0 在今日下午的广州市纪委定期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纪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通报了广州市纪委对花都区政协主席王雁威涉嫌严重经济违纪问题进行的立案查处情况。2013年6月3日下午,花都区政协主席王雁威以身体不适,需住院治疗为由请假,后畏罪潜逃。经初步核实,王雁威在任花都区花东镇党委书记及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区政协主席期间,确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巨额贿赂。因王雁威涉嫌严重经济违纪错误,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 目前,经广州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广州市委批准,正按有关程序免去其花都区政协主席、党组书记、中共花都区第十三届区委委员,终止其广州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花都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资格。鉴于王雁威涉嫌构成犯罪,已将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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