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胸前挂牌示众
根据舜网报道,据了解,四川南充一名约40岁女子15日在南充一个小区涉嫌偷窃电动车,被小区保安发现并当场制服,随即报警处理。当时女子身前挂有一块写有“我是小偷”的牌子,至于是谁人将牌子挂在女子身上,则不得而知。有专家指出,“未审先判”侵害了当事人获得辩护的权利,也亵渎人权和司法权威,给疑犯挂牌示众的做法绝不可取。
网友头脑风暴讨论“以暴制暴”
广东省广州市网友“zrl999”对此表示赞同。这位网友说,让女子游街是过分,可是小偷才过分呢。该网友甚至说,他见过很多小偷不是没钱。他作为商户,经常提醒消费者防扒,可是,依然有人屡屡被偷,“可是,偷钱的扒手,又不判不了刑,拘留几天就放出来了”。所以,这位网友赞同以这种方式来处罚扒手。
云南省昆明市的一位网友“xxcuiying”说:这样以暴制暴,而且是以更重的犯罪手段对付小偷,实属不当,对这样的法盲,中国就是法不责众吗她只是偷盗而已,小偷也是有人格的,应该交给警察处理。如果连好人都不遵守法律,谁还能指望坏人来遵守啊
律师说法
根据某律师说,“市民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应当承担法律后果。”他说:“小偷作为违法行为人,也有人身权利,不能受任何人的侵害,包括受害人本身,其他人更没有权利侵害。”“所以,即便是小偷,这名女子也有权利对侵害她的人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如果小偷诉讼,可能受伤的还是市民。”
在殴打小偷的过程当中,对小偷造成人身伤害或者侮辱情节,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市民碰到这种情况一定不要冲动。一定不要用违法的手段来制裁违法,而是要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