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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有暴恐视频 收集37部暴恐视频并上传保存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4日 沈阳毒品案件律师  

男子持有暴恐视频

湖北一男子收集了37部暴恐视频,并上传到网盘保存,不过最终还是没有逃过网警的法眼,最终被全部查获,男子也被判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据悉,该案系襄阳市首例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罪案件。

2016年,李某先后在网上下载宣扬暴力恐怖信息的视频37部,内容多为斩首、剖腹等血腥恐怖画面。同年10月,李某将上述视频上传到互联网云网盘,被网警发现。公安局民警在李某家里电脑上将相关视频全部查获。经襄阳市公安局反恐支队甄别,该37部视频均为暴力恐怖视频,累计时长达150分钟左右。

庭审中,李某辩称因为好奇才从网络上下载相关视频,但因为视频太占内存,才决定将其上传至云网盘,不知道已经触犯刑法,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十分后悔,希望能够免于刑事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的音视频资料而非法持有,并上传至网络,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罪。鉴于李某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判决。(来源:中国青年网)

收集37部暴恐视频并上传保存

非法持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是指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此类案件首先要审查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

《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恐怖主义犯罪的惩治力度,将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相关物品纳入犯罪。

《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120条后增加之六规定:“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进一步加大了对恐怖主义犯罪的惩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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