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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委原常委、副书记李昆学(正厅级)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4日 沈阳毒品案件律师  

日前,成都市委原常委、副书记李昆学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资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昆学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昆学,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昆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准备参会时被纪检人员带走

2015年11月2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李昆学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日前,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对李昆学以涉嫌贪污、受贿罪决定逮捕。11月16日该网站消息,李昆学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资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与李春城有交集公开表示不允许出现损害群众利益事情发生

从李昆学的简历可以看出,他真正的仕途生涯是从1996年任成都金堂县委副书记开始,随后一路顺风顺水。在四川首虎”李春城任成都市长期间,李昆学担任过成都市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市委常委等职。直到2012年9月,李昆学当选成都市委副书记。

作为曾经的成都市公安局局长,天网工程”曾是李昆学主抓的一项重大工程。这项在全国叫响的工程,曾作为典范吸引多个部委以及全国部分省市相关部门领导等300多人到成都市参观。他曾公开表示:决不允许出现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

此外,2011年2月,李昆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还曾公开表态称:对于队伍中的个别不良现象,我们历来是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允许出现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

李昆学简历:

李昆学,男,汉族,1961年11月生,云南昆明人,198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经济师。

1980.09-1984.07成都体育学院体育系体育专业学习,获教育学学士学位,院学生会主席;

1984.07-1987.08成都体育学院团委干事、副书记;

1987.08-1988.02共青团成都市委学校部部长,市学联秘书长;

1988.02-1989.02共青团成都市委指导部部长,市学联秘书长;

1989.02-1996.03中国青旅集团成都公司总经理;

1996.03-1996.09金堂县委副书记;

1996.09-1997.10金堂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县长;

1997.10-1998.01金堂县委书记、县长;

1998.01-2001.04金堂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1.04-2001.07成都市委秘书长;

2001.07-2001.08成都市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01.08-2003.12成都市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03.12-2007.04成都市委常委,成都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2007.04-2008.04成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8.04-2012.09成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2.09成都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2012.10成都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四川省第七次党代会代表,成都市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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