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222.63.*.* 廖洪斌
2019/1/29 10:21:42 留言
守法公民廖洪斌被公安处长打瞎了左眼睛。办案科长代屓刚包庇上司销毁证据,违反执法程序,对抗公安部指示,否定案发事实,拒绝给受害人做伤害鉴定,触犯了警察法:第一章第四条,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五章第三十二条。鞍山公安信访办2018年7月11日至10月11日满60工作日回复;李青柱已是铁东区公安副局长信访办管不了,代屓刚找不到了,还是回纪委投诉吧。受害人有理有据的控告代屓刚,却像足球似的被踢来踢去十多年。鞍山市公安局是有污点屡错不改的执法单位,公安大接访年代曾有认错纠错的前科,是人为的拖案七年多。红军精神的传承我没有提出索赔。使办案人黄猜免受重责,两位公安领导周燕于铁成得以飞黄腾达。办案科长代屓刚于法不顾于理不合于情不容和受害人耍野蛮胡搅蛮缠耍臭无赖。以上所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愿承担法律责任。在毛邓时代或者父亲在世,此案绝不会超过十二天。现如今很普通的伤害案却一拖再拖十二年之久。给受害人造成极大的伤害,代屓刚必须负全责。恳请监管领导明察秋毫公正的尽早结束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