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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首宗粮食出口走私案告破

发布时间:2014年9月16日 沈阳毒品案件律师  
将粮食伪报成普通货物出口,每个货柜可获利4000元,面对暴利,某货运代理报关公司总经理陈某把粮食伪报成普通货物,两次偷逃关税达41.9万元。昨日,东莞市检察院向媒体通报了东莞市首宗粮食走私出口的犯罪案件,目前陈某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伪报货物每个货柜可获利四千
  近年来,全球粮价暴涨,我国国内的粮食价格却远低于国际市场价格。据了解,国内面粉和大米的价格每吨大约为4000元人民币,而境外的面粉、大米价格一吨则需12000元人民币。面对国内外粮食价格近6000元的差价,一些人为了获取暴利不惜铤而走险。
  据介绍,2008年1月1日起,我国对原粮及其制成品出口征收5%和25%的暂定关税,对小麦粉、玉米粉、大米粉等粮食制粉实行临时性的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面对粮食出口征收的高额关税,走私者大多选择将粮食伪报成普通货物,从中赚取关税差价。据悉,为普通货物报关一个集装箱货柜,只有800元左右的报关费,而粮食的报关费用要高出2倍。如果把粮食伪报成普通货物出口,每个货柜将获得4000元左右的报关利润。
  据检察院通报,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东莞曾经出现过从国外走私粮食入境的案件,从国内海关出口走私粮食的案件并不多见。
  将粮食伪报为家具出口
  东莞市首宗粮食出口走私案的主角是陈某,作为深圳市茂丰胜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法人代表,陈某深知将粮食改报为普通货物有利润空间。今年9月13日,陈某的公司在海关申报出口14个集装箱,申报货物名称是公园椅、茶几、文件柜等家具类货物。东莞市海关缉私对14个集装箱进行检查时,发现里面装的全部是面粉和大米,有重大伪报走私出口嫌疑,立即立案侦查。
  通过侦查,海关缉私部门了解到,2008年6月,陈某在虎门镇租用一家报关公司的房屋成立了虎门报关点。同年9月,陈某接到一单粮食出口生意,客户有14个集装箱的面粉、大米要出口国外,要求陈某的公司代为办理相关出口报关手续,双方约定每个集装箱包含关税费用为4000至 5000元。为了追求高额利润,陈某决定将14个货柜的面粉、大米伪报为家具,以一般贸易方式进行代理报关出口。仅此一项,陈某就偷逃关税19万多元。
  海关缉私部门通过进一步侦查得知,陈某曾委托东莞市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运输16个集装箱的面粉,伪报为家具出口,偷逃关税22.9万元。陈某两次共走私30个集装箱的粮食,偷逃关税41.9万元。
  海关缉私部门破案后,提请东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陈某。10月下旬,东莞市检察院审查案件后,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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