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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案例

发布时间:2017年9月30日 沈阳毒品案件律师  
  案例1
  深陷色情诱惑不能自拔 多次猥亵幼童终被逮捕
  17岁的许x初中毕业后一直赋闲在家。由于无所事事,他整日沉迷于虚幻的网络世界中,网上的一些色情图片、信息,让他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渐渐地,许强觉得光是看图片、信息已经不能满足他的好奇欲望,他想亲身尝试一番。
  今年3月30日上午,许x在离家不远的一个胡同内,看到6岁的女孩王某正在玩耍,他顿生邪念。于是,他上前抱起王某,躲进胡同一角,对其进行猥亵。之后许x给了王某几块糖,并告诉她不许声张。事后,王某的家人发现了孩子的变化,遂报警。警方很快将许强抓获归案。
  经讯问,许x还交代自己曾于去年8月至10月间,先后两次在其住地附近对幼女孙某进行猥亵。近日,许强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案例解析
  网络色情犯罪虽然没有凶杀案那样血腥,但造成的社会影响是极其恶劣的。尤其是对于青少年,他们的心理发育尚未成熟,对不良信息的辨别和抵御能力比较差,一旦沾染色情信息这种精神鸦片,后果不堪设想。
  案例2
  情敌网上互骂引发争执 聚众打架伤人遭到惩处
  去年8月,不满18岁的李x与女友刘x的前男友潘x在互联网上聊天时发生争执。两人先是在网上相互谩骂,后又通过电话互骂,最终决定在网下见面解决争执。随后,李x和潘x各纠集了5人,来到东丽区某中学门口。
  见面后,潘x等人持刀对李x等人实施殴打,致使李x等人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李x等5人的伤情均为轻伤。法院分别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潘x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五年。
  案例解析
  网络中,未成年人可以自由地上网聊天、玩暴力游戏、看暴力电影等。长期接触暴力信息会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由于身心发育尚不成熟,青少年容易将网络中的不满情绪带到现实中来,盲目模仿搏杀、格斗等暴力情节,导致行为偏激,使本可以化解的矛盾不断升级,加之缺乏正确的引导,最终走上犯罪的歧途。这些犯罪的未成年人既是害人者,又是受害者。
  案例3
  少年开锁连盗6户居民 作案工具全是网上购得
  今年2月18日中午,不满18岁的王x开车窜至河西区某社区,趁居民上班家中无人之机,利用购买的开锁工具将防盗门打开,先后进入6户人家实施盗窃,窃得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戒指、项链、现金等财物共计35000余元。作案后不久,王x就被警方抓获。审讯中,他供认作案用的开锁工具都是在网上购买的,作案时他按网上的使用说明开锁,不留任何蛛丝马迹,有的失主回家后竟然都没发现防盗门被撬过。如今,王x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案例解析
  随着科技的进步,网络的普及,网上购物给广大网民带来了极大的方便。网上各种物品琳琅满目,应有尽有,购买也极为便捷。同时,这种毫无限制和节制的购买方式,也给别有用心之人犯罪提供了方便。
  案例4
  优秀男孩在游戏中迷失 为上网伙同他人抢网友
  “我至今都后悔没有及早把孩子从网络游戏中拉回来。” 作为一名未成年犯的家长,张先生十分激动,“我儿子今年刚刚18岁,3年前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张x,本来是一个很优秀的孩子,学习成绩始终名列前茅。上初二时,为了让张x更好地学习,张先生给他买了一台电脑,可张x却从此迷上了网络游戏,一回家便坐到电脑前玩个不停,学习成绩直线下降。
  张x的变化并没有引起张先生的重视,直到初三快毕业时,张先生才知道儿子已经成了班上的落后生。张先生一怒之下将电脑砸了,但此时张x已经沉迷于网络游戏不能自拔。
  家里不能上网,他就到网吧去玩。刚开始,他将自己的早点钱节省下来当作上网费,但时间久了,这点钱根本满足不了上网的开销。后来,在网吧结识的网友告诉张x,干脆去抢钱上网,张x根本没有思考便答应了。2005年,张x伙同他人抢劫网友,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张先生对此一直耿耿于怀。“当初,如果我及早发现儿子的异常,用正确的方法加以引导,孩子可能不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张先生在为儿子感到痛惜的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提高重视程度,从源头上对网络世界进行治理,制定措施,堵塞漏洞,还孩子一个干净的网络世界。
  案例解析
  部分未成年人过度沉迷于网络游戏,最终因无力支付网络游戏费用动起歪脑筋,铤而走险。一些长期“泡”在网吧里的未成年人,非常熟悉网吧甚至其中出入人员的情况,遂将网吧选为作案点,将出入人员作为犯罪实施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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